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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txt全小说介绍
古典音乐之王txt全_古典音乐之王(全本)

古典音乐之王txt全

莫晨欢

小说主角: 闵琛 阿卡得 丹尼尔 法勒 罗遇森 谭老 奥斯顿 安吉尔 盛彦辉 陆子文

相关标签: 耽美 现代 重生 文案 故事 奋斗 报仇 音乐 巅峰 报仇雪恨

最后更新:2024/1/16 0:00:00

最新章节:古典音乐之王txt全最新章节 分节阅读_253 2024-01-16

小说简介:文案:陆子文出身贫寒,奋斗一辈子,年逾三十终于即将踏上那个象征着最高荣誉的金色大厅,却在上台前一个小时却被爱人害死。再一睁眼,竟重生在古典音乐圈的堕落新星戚暮身上!谁用音符控制世界?谁又是古典之王?戚暮:征服了你,我就是古典之王!闵琛:你开心就好。这是一个现代古典之王被重生而来的小提琴家撂…

内容摘要:《古典音乐之王[重生]》作者:莫晨欢文案:陆子文出身贫寒,奋斗一辈子,年逾三十终于即将踏上那个象征着最高荣誉的金sè大厅,却在上台前一个小时却被爱人害死。再一睁眼,竟重生在古典音乐圈的堕落新星戚暮身上!谁用音符控制世界?谁又是古典之王?戚暮:征服了你,我就是古典之王!闵琛:你开心就好。这是一个现代古典之王被重生而来的小提琴家撂倒的故事,报仇雪恨、重回巅峰,称霸世界古典乐坛之林!阅读指南:1、本文坚持1v1主受,金手指很粗,必须爽文。2、作者不是音乐专业,资历也有限,会查阅资料,但是术业有专攻,阅读以娱乐为主,有错误欢迎点出求温柔抽打。3、本文架空时代,没有任何原型,请勿对号入座。内容标签:强强重生搜索关键字:主角:戚暮,闵琛配角:罗遇森其它:复仇,金手指,钢琴,小提琴,古典乐,爽文银牌编辑评价:小提琴手陆子文被爱人害死后,重生堕落新星戚暮身上,绝对音感、两世感悟、勤奋拼搏,从华夏到巴黎、到维也纳、到柏林,一路高唱征服,最终顺带征服了世界古典音乐之王闵琛。这是一个征服与反征服的强强对抗故事,钢琴家与小提琴家谈恋爱,指挥与首席在秀恩爱。弹琴说爱,作者笔下的古典音乐世界塑造的真实有爱,刻画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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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txt全书评精选
人生
你是在用本地方言跟人家唠嗑吗?第一次看小说看的这么心累。偶尔一两句还行,你这通篇只都这样。谁看得动啊,真的看得太累了.看个小说本来就是放松。你这样坑我有意思吗?
◆╮擦肩而过..
看了几张,就骑个马,能让一帮杀才跪舔,让李世民高看,太开玩笑了。
尉迟和老程能互喷,也是晕了,武官是一家,他们几个铁的不行。
10章不到,有点无语.
某铣苼℡
鹿角盘齐天大圣,尺寸61.3×60.7×16.8毫米,超高密度,克重65.5克,搭配黄金甲108颗,绝对独一无二的尺寸,这个尺寸实属难得,精选上等路角盘手工作画 细节处理到位,实物更美 (保真一万年、物取天然)特价298💰
cat
很风趣很幽默 读的让人不时开心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很风趣很幽默 读的让人不时开心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暖海
是神作,但略有瑕疵。很多事情都仅仅有几句精炼的话,并不详细描写,思维跳的太快,看的脑袋疼。。。。。。。。。。。。。。。。。。。。。。。。。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自古网上出人才,千古绝句随手来。
若非生在新时代,何来唐朝李太白
唐朝若是有网友,唐诗岂止三百首。
幸亏李白去的早,不然诗仙命难保。
只怪在下没文化,只能从上赞到下。
门前流水
书挺好看 没开太大的挂也没开太多脑残光环 能对上作者电波的话 本书可以给五星 喜欢历史爽文以及对唐朝历史不太了解的朋友 不推荐阅读
作者写的很用心 有很多梗也有很多影射 那么为什么说是小众呢:
1.梗这个东西 看得懂的会心一笑 看不懂的一脸懵逼 如果你跟作者不在一个频道上 那么很多地方真的是毫无笑点
2.吐槽和玩梗太多 使得很多剧情里夹杂着大量的“黑话” 不熟悉唐朝历史的朋友阅读起来会有困难
3.作者在写的时候尽力在还原当时的历史丰茂 所以语言风格不是很白话 使读者有代入感 但是很多时候也导致读起来不流畅 比如一段对话中大郎会指不同的人物 称呼同一个人的时候既有名又有字
4.后期没有脑残光环 但是为了剧情推进 前期的脑残光环还是比较明显的 比如京城官二代们纳头便拜 尉迟老魔打赌裸奔等

一句话总结:本书偏向于“自嗨”文 可以说是挑读者的一本书了
王费
作者玩梗狂魔,自嗨型怪才。
对于小白读者极度不友好,然而书虫看得开心。
故事推进主要靠暗线,各个场景相对独立,但是琢磨故事间联系也别有趣味。
后宫笔墨不多,恰到不好处。看惯了爽文的大概会有些不习惯?
不怎么灌水,好评!
所有梗我都看得懂,心疼自己两秒……
最后一首《太阳照常升起》送给自己
funjiss
种花家某位兔子曾经是某都城某大学的某座图书馆的图书馆管理员,而且这位兔子据说还被欠过薪水,据说也是因为某文学家那时候相当腐败的生活让拮据的图书馆管理员相当看不惯才有了某些人的倒霉。
某讨薪的图书馆管理员你特么惹不起啊。
讨薪讨出个种花家你怕不怕!?
诺风
先说一本书的缺点:本书前期颇有明朝那些事的风格,但是幽默感不足,文笔不是很到位,人物关系有点模糊,逻辑上虽然有些夸张,但是并没有特别不合理的地方,本书最大的一个败笔就是加入了抄诗词的俗套情节,看的人很尴尬。再说一下本书的优点: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描写的很清晰明了,科技树也点的不是特别夸张,感情线也还好。总的来说是一本良草,可以一看。
宁静以致远
然后,我想写书评,结果突然发现我看的这68章到底写了些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失忆了!要不我在从头看一遍再来写书评?😂😂😂看得是真难受啊,现代工科男,穿越到了唐朝一个十岁娃儿身上,然后呢?没有然后了,我真的失忆了?
凡尘
作者大大的背景是真的深,真的厚,真的硬,太硬了,不是一般的硬,硬的让人无法想象。好多情节过审,好多字词不用变星,说真的书写的真好,用玩笑掩盖了血腥,君子远庖厨,
呂阿谷
只是没有理工背景的大概很难看懂
基本上对资本主义跟公。产主义都狠狠的嘲讽了一番
然后马脚还藏的很好,可以躲过审查
对工业化跟资本化都有深刻描述
只是藏在插科打诨的表面文章上
能理解的看内涵,不能理解的看搞笑
清晨语後
讲述一只工科(伪)狗穿唐在经济、政治、科技搞风搞雨的事,目标是在有生之年造出小霸王学习机.
文风比较奇特,作者无节操擅长玩梗.
本来想五星满分,扣一分给文风,并不是我不喜欢,而是很多人看不下去这手法.
我家俩宝贝
看书评说这书很有趣,风趣幽默,玩梗!我看了一会感觉自己变成了老古董!汗一个先,书中的好多词,句。我能感觉出来是现代的网络词。但我没看懂。不是嘲讽,是真的没懂什么意思。单个字都认识,连在一起是真的不知道啥意思。书中的梗有些我还得回想初中历史和以前看的小说对照才能明白。不过大部分我都看的一头雾水。是真的没看懂。

看了一会就感觉我好像和现在社会脱节了。就行现代人和80年代人说神马都是浮云一样。一头雾水。
狐狸糊涂
期待工科与大唐碰撞出火花,但通篇段子,没有太多工科内容,而且段子浅尝即止,我一直要百度,看起来又费力又没期待的爆点,再看十章,不改善就弃文了
没有肉丝的青椒炒肉丝
这本书一大特点就是:玩梗,疯狂的玩梗。作者用极为戏谑且不正经的话语来讲故事。这就导致文风过于欢脱,对小说隐含的东西更深层的东西,起到很好的掩盖作用(手动严肃脸)。使人初读只看到了一个故事散乱,埋头玩梗的小说。
《工科狗》语言极为欢乐,叙事极为散漫。浅读使人感觉故事没有主线,只顾看梗发笑。但是又在文中点点滴滴旁敲侧击的告诉你,作者讲的不过是"吃人"的故事。而这其中的"吃人"又分为,光明正大生吞活剥的吃异族人,敲髓撒膏的吃汉人。皇帝吃世家,世家吃庶民(而大部分人就处在庶民阶层,包括我)。汉族吃外族,外族吃更弱的外族。这些个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次的故事。当看到"吃"字后,顿觉故事无比讽刺。而主角也不过是借科学更有效率更斯文的吃人。主角比古人懂科学,今日比古时更文明。但本质上有区别吗?我想也只是吃完后,擦不擦嘴的分别吧。
再讲主线不明的问题,这确实是客观存在的。因为《工科狗》这部小说其传奇故事的色彩较淡,主视角并不在个人层次。这就让读者产生故事散乱的感觉了。但当读者把视角提高,不把它当做一个个体的传奇故事看。而是一个穿越者给一个集团带来的饕餮盛宴,一个时代的狂欢。这时就会发现那一桩桩故事是有联系的,是可以串成一条线的。
其实这本书可以横向对比《赘婿》。《赘婿》讲的是一个集团下降期的故事。《工科狗》讲的是一个集团上升期的故事。前者自救避免沦为他人口中之物,后者提升姿势以求更快更高更强的去吃他人。其实都是一件事,不过视角不同罢了。
Pilgrim
看《唐朝工科生》之前本人也看过孑与2的《唐砖》之类的小说,架空历史的文相对看的比较少,本人也就只能粗略的说一下个人看法。
相比于《唐朝工科生》,《唐砖》的故事更倾向于发生在一个强大包容性很强的臆想出来的乌托邦世界,但不得不承认,看起来真的很爽,不过乌托邦就是乌托邦,这是不可否认的。
《唐朝工科生》的故事则更多的倾向于发生在一个更加现实的唐朝,或者说更加真实的社会中。
在一个现实的社会中,革命或者改革总是涉及到利益集团的利益碰撞的,利益的多寡将利益集团分出了阶级,阶级之间因为利益产生冲突,这是阶级的天然性。
通俗来讲就像是分面包,封建社会就是皇族、皇族的士大夫以及门阀之间共同享用面包,而底层人民只能吃剩下的面包屑;而在工业革命之后,底层人民经历了“开民智”之后,有了更多的利益诉求,所以他们不会想仅限于一辈子或者让后代都吃面包屑的境地,于是他们就会在贵族门阀的蛋糕上咬上一口。贵族门阀被咬了一口必然会反抗,底层人民咬了一口也不会心甘情愿的让出入口的利益,因此矛盾冲突不可避免,革命就此产生了。
所以说在这本《唐朝工科生》的文中,作者很明确的提出了阶级,提出了利益,提出了那句“总有个时间,李二会被吊死在菜市口或者他自己会被吊死在菜市口”,这不是写出来的笑料,这是阶级斗争发生的必然性,斗争必然存在着流血,存在着牺牲,李二或者张德都可能成为成为斗争的牺牲品。
所以我想起来《死神》里面第三十刃说的那句话。
“没有牺牲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没有发现吗,我们把血流成河的地狱,命名为了世界!”
听上去很血腥,很残忍,但这就是现实,没有故意的暗黑向也没有吹嘘的现实。
然后,说说这本书的缺点,嗯,我的印象就是水。水的意义比较宽泛,文章很多时候展开一点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是必要的补充说明算不得水,但是本书作者喜欢在主线上展开各种无意义的补充说明,就像一棵树,有枝丫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适量的枝丫我们会说这很丰满很充实,但是枝丫过于多,多到已经看不出这是一棵树,而是一坨树了,多到我们被枝丫引开注意力,需要去寻觅主干到底在哪儿,那就是败笔了。
才疏学浅,仅止于此,以上。
回忆╳模糊
我也知道这本书刚开始写的很乱,基本没记住什么东西,可是小说不就是个消遣的东西吗?真要跟历史一样,为什么不去看史记呢?穿越本身就是个笑话好不好。
主线非常明确,小霸王其乐无穷!什么事都不如小霸王重要!所以不管多累,主角依然稳步的奔向小霸王的道路上,原本可以很自在的活一辈子,利用自己的知识,自己的见识,在那个时代可以潇洒的过一辈子,但是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小霸王的道路,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战斗,一个人与全世界为敌,没有任何人能够理解,本身是非常孤独的,所以写的很冷血,不顾家人的死活,连自己的死活都不顾,所以很多人都与主角是敌人,包括皇帝,但是主角还得依靠他们,所以主角很孤独。
去除小霸王,主角的人味还是很浓的,这本书写的一些现代化词语,放在那个时代,导致很多都记不住,但是,那几个喷子的死的描写,触动挺大的,还有就是他的那些老婆,家人,下人等等,古代是个女权小与男权的社会,男人的劳动力占大多数,能够一视同仁的态度也足够显示主角的人味了。现在写到孩子长大了想自己去闯荡,当真自己一点都没管吗?那些暗处的护卫,不是主角的人?
唯一的不适应就是那些梗,梗虽多,但是也多了趣味性,也更俏皮的表达的自己的意思,我觉得挺好的。
如果真的想轻松的制造小霸王,一个金手指就挺好,所以,这本书我觉得现在足够好了。
进阶成功,从Lv1升到
这本小说要是无女主文就好,但它不是。女主设定太坑爹,家族衰落被贬洗衣服,男主偶然看见了女主一次,就花了大价钱把她买下来。关键是女主还各种坑男主,咋地,男主对她一见钟情啊?完全违反男主人设好吗。看见一女的就随手买下来贴身养着,还各种好吃好喝供着,不求回报,简直要对男主粉转黑。